責任與神同在範圍/申25
「「如果兄弟們住在一起,其中一個沒有兒子便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給外人。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責任娶她為妻。 她生的第一個兒子要算為死者的兒子,免得死者在以色列絕後。」
申命記 25:5-6 CCB
今天,被為死者的兄弟留後代這段驚訝,因為在我生處的時代沒有這樣的觀念,但上帝彷彿的重點是,不可讓死亡的兄弟,在以色列中絕後。
也與繼承家業是有關的。
而我就在思想,這其中對我在照顧我們蘇家的時候,有什麼提醒?
我有位朋友,當她與外遇的前夫離婚後,男方的父母什麼話都沒說,而是挺自己的兒子,而中間沒有為這個媳婦說什麼話,或是離婚後給予支持等。
我就想,婚後大家都說是一家人,互稱彼此爸爸、媽媽、女兒等,但當離婚後就成為陌生人⋯⋯⋯⋯
而就讓我思想,在上帝眼中,姻親的約定又是什麼??
什麼是上帝喜悅我,在與我哥哥、大嫂、我媽媽、乾媽之間合神心意的互動。
當他們有難時,我是只顧自己,又或者是顧念他們在上帝面前所承受的呢?
求神幫助我,讓我有智慧,面對神託付給我的家人
天父的話:
孩子,我珍惜我所愛的創造,每一個人的心思,承擔我量給你的責任,你就必能走進蒙福人生,在我託付給你的範圍,你可以支取我早已加給你的能力,在基督裡,凡事都能。
在我同在的場域,在我量給你的命定,支取我的能力,我愛你。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你好,歡迎來留言喔,阿草歡迎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