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前,和典典互道晚安時。
我和她說,爸爸愛妳喔!
然後典典和我說:我知道喔!
當時,突然被她的這句話電到⋯⋯
被電到的原因是,原來,孩子是可以接收到,父母行為內的核心的。
我以前最常發生的衝突是,我爸媽愛我,不不能說我感受不到,但我只能說,我更多比例,會感受到一些條件,但感謝基督十字架的愛,先讓我先感受無條件的愛。
今天在思想中,特別覺得,我是容易忘記事情的人。
現在常常ㄧ忙,事情一下就忘記了。
反而要大量靠筆記來協助。
我就在這章,被提醒,我以前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想起我以前還蠻慘的。
自以為好人緣,但常常玩弄朋友,利用朋友。
而最後羞愧,就把自己藏起來。
想靠好行為得到愛,但沒能力展現時,就會靠很多歪理去取得,投機取巧!
如果不常記得我以前所犯的錯,我不會覺得如今的我,能擁有一個家庭,會是因基督救恩。
我很喜歡一段經文,這段話很長,我節錄一段
「並廢除了以誡命和規條為內容的律法制度。祂這樣做是為了在自己裡面把雙方造成一個新人,成就和平, 並藉著十字架消滅彼此間的敵意,使雙方藉著一個身體與上帝和好。」
以弗所書 2:15-16 CCB
在這一段,本質我看到的「最高權限」。
在電腦使用中,我們都會歸類權限帳戶。
或是在蝦皮購買中,也有分為金會員、銀會員。
高權限者,能作的權限就高。
而在這裡我看到,基督廢除了以誡命和規條的律法制度,而讓自己把兩邊都成為新人,讓雙方在十字架前消滅敵意,與上帝和好。
要不是有最高權限,不可能可以作出這麼多大框架的事情。
反之,基督回復了我與我父親與母親的關係。
我與我妻子的關係,還有我與我孩子的關係。
因為祂的命,代我的過錯而死,而有了第二次的人生。
我要怎麼用?又想要怎麼活?
值得我細細咀嚼。
感謝主耶穌,若非祢,我真不知道祢在那裡。
謝謝祢一直在全地宣揚祢的救恩,打破了我許多大腦🧠中的框架,我才明白,我的真的常常限制住我的人生那麼久。
謝謝祢一直以來對我這常常無知之人的帶領,禱告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阿門!
天父的話
孩子,我愛你,超越你的想像,超越你的小腦。
去體會我吧!
愛你的阿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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