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

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大人、猶太人的區別

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大人、猶太人的區別
聖經和現代人對傳統以色列有不同的稱呼,比如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大人、猶太人等等。這些稱謂常讓人困惑。有不少信徒問他們的區別在哪里。這裏收編一些資料,簡述如下:
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大人和猶太人大體上指的是同一個民族,都是指亞伯拉罕的後裔,特別是亞伯拉罕孫子雅各的後裔。只是在該民族的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叫法,其中也包含些微的差異。

1.希伯來人
希伯來(譯自英語Hebrew,在猶太語中意為“渡過”,“大河那邊的人”)。根據聖經記載,猶太人的族長亞伯拉罕率領其族人從兩河流域的烏爾城(Ur)渡過幼發拉底河和約旦河來到當時被稱為“迦南”(Canaan)的巴勒斯坦,此後,這些古猶太人便被稱為“希伯來人”(參創14:13)。這個名詞是最初迦南人對從兩河流域那邊遷移過來的亞伯拉罕後裔的稱謂。因為他們的膚色不同于原土著的迦南人,他們又信奉獨一的真神耶和華,堅持婚姻的聖潔,這於敬拜多神偶像及習慣放縱情欲的迦南人完全不同。故希伯來也有特指信仰正統而虔誠的以色列人的意思。例如:保羅自稱希伯來人,並且強調自己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3:5)。又說自己是以色列人,意即他是一個非常純粹的以色列人,是希伯來民族之嗣。
“希伯來”(Hebrew)一名,首見於創世記十四章十三節。當時亞伯拉罕被迦南人稱為“希伯來人”。約瑟為埃及宰相時,埃及人稱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孫為希伯來人(創43:32)。列王時代,非利士人稱以色列的軍隊為希伯來人(撒上4:6)。故,其有強調人種和信仰的意思。
廣義言之,凡由亞伯拉罕而生的子孫都是希伯來人;狹義言之,只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孫才被稱為希伯來民族的人。
也有認為,“希伯來”源出“希伯”,即閃的第四代孫(玄孫),當時希伯的人口繁多,人稱之為“希伯民族”,以後亞伯拉罕渡河到迦南時,人們即稱之為希伯來人,即“屬希伯之人”。
一般說來,“希伯來人”主要是用來稱呼從亞伯拉罕到摩西時期(大約從西元前2000年到西元前1250年間的七百多年間)的古猶太人。

2.以色列人
“以色列”是天使給雅各所起的新名,首次記載於創世記三十二章二十八節。其原意為“神的王子”,在聖經用過二千五百次左右,可見人們對此名甚為重視;而“猶太”一名,不過用了七百次左右而已。“以色列”(Israel)乃指雅各十二支派子孫而言。以後他們成立一個國家,以色列便成了國家的名字。所羅門王逝世後,他的國分為南北,北國稱以色列,南國稱猶大。以色列國先被毀滅,以色列人被擄至亞述,以後猶大國人亦被擄至巴比倫。猶大人被擄七十年後得以回國,稱猶大省,以後他們一直被稱為猶太人。1948年猶太人複國,改用“以色列”之名,至今被稱為“以色列國”(舊約稱猶大,新約稱猶太,意同)。
簡單而言,在舊約中,“以色列人”有許多意涵:
(1)指始祖雅各的後裔。
(2)指主前933年以色列分裂後北方以色列國的人民。
(3)指整體神的子民。
西元前722年,北方以色列國為亞述所滅,十個支派或流散異邦,或為外族同化,史稱「失蹤的十個支派」。以後的以色列人作廣義解釋,指整體神的子民,包括猶大國的人民和以色列國的餘民(結4:13;賽5:7;耶2:1-4)。

3.猶大人
到了西元前1025年,以色列人建立了統一的王國。西元前933年,統一王國分裂,北方10支派組成北國以色列,南方的猶大支派與便雅憫支派組成南國猶大。這個時候,北國叫做以色列,南國叫做猶大。猶大人就特指南國以猶大支派為主,包括便雅憫支派的南國人。
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淪陷,南國猶大國滅亡。以色列人淪為“巴比倫之囚”。但在流放的過程中,他們的生活習慣、民族意識和宗教感情與當地人迥然有別。波斯帝國消滅巴比倫後,猶大人被允許回國重建耶路撒冷聖殿,以後猶大國相繼淪為希臘和羅馬帝國的屬國。

4.猶太人
猶太人(希伯來語:יהודי)。失去主權的猶大人在主後68年開始大肆反抗統治者羅馬人。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羅馬大軍攻破,聖殿被拆毀,猶大人被迫流落到世界各地,開始自稱為猶太人。這個名詞“猶太人”(Jew)來自希伯來文“猶大”(Judah)一詞的希臘文與拉丁文譯名,最初只是希臘、羅馬人對猶太人的蔑稱,後逐漸為世界通用,失去貶義,凡以色列民族留存下來的後代均稱為“猶太人”。於是“猶太人”與“希伯來人”、“以色列人”成為對這個民族的統稱。
主後70年猶太人被逐出迦南地後,羅馬皇帝仍然擔心那裏的“猶太性”會有所發展,故而採取了一項看來是表面的但卻具有實質意義的措施:皇帝哈德良把這個行省的名字由猶太地改為巴勒斯坦——很顯然,其目的是為了讓人們忘記這塊土地與猶大國民之間的聯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你好,歡迎來留言喔,阿草歡迎您的分享